東涌天主教學校圖書館,為校內的教職員、學生及家長提供專業的圖書館服務。
以下使用守則,旨在使圖書館資源得到有效運用。
 

 
使用資格
 
凡屬東涌天主教學校之人士(教職員、學生及家長),均可進入圖書館,享用借閱服務。圖書館主任可視乎情況,對圖書館使用資格及館內場地的運用,作出特別安排。
 
圖書館使用者守則
 
  1. 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守圖書館的守則及按照圖書館主任/領袖生的指示,使用圖書館服務及設施。
  2. 圖書館主任/領袖生有權在出口處要求檢視使用者帶離的書籍物品及個人財物。如有需要,使用者亦須出示其書包或手提袋內的物品。
  3. 凡進入圖書館者,須將書包等物品存放在書包架上。
  4. 若小學同學放學使用圖書館均需登記。
  5. 圖書館內必須保持肅靜。
  6. 圖書館內嚴禁飲食及進食口香糖。
  7. 圖書館內嚴禁拍照及嬉戲。
  8. 圖書館內所有傢具、裝置及資料,必須保持清潔。
  9. 使用者須在指定的閱讀範圍內安坐,不得隨意搬動館內傢具。
  10. 圖書館之書籍、報章、期刊應小心使用,閱後須放回原處。
  11. 不得利用書籍或任何物品霸佔座位。
  12. 不應將個人財物隨處放置不加看管;如有遺失,圖書館主任/領袖生,或其他圖書館使用者毋須負責。
  13. 館內電腦只供學習用途,不得用來觀看或下載不雅照片、作遊戲用途,或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下載軟件。電腦畫面不得展示令人不安的圖片。違例者會遭紀律處分。
  14. 任何人士如違反圖書館守則,防礙他人使用圖書館或影響圖書館正常運作,圖書館主任/領袖生有權要求他們離開圖書館。
  15. 凡離開圖書館,必須將攜來之私人物品帶走。
 
借閱守則
 
學生、教職員工或家長可親身到圖書館,或透過學校內聯網檢索借閱資料。凡持有效學生證、教職員證或借閱證人士,均可享用圖書館的借閱服務。
  • 身份證明:借閱時須出示學生證、教職員證或借閱證。上述證件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學生證之本人須負責因逾期歸還、遺失或損毀圖書館資料的罰款。 
  • 借閱手續:任何人士如欲外借圖書館資料,須在流通部辦妥手續,方可攜帶資料離開圖書館。違例者可能會受到紀律處分。 
  • 非外借資料:一般只有外借藏書庫的資料方可外借;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員如獲圖書館主任批准,可短期外借此類資料。
  • 借閱數量及期限: 圖書館會按不同類別的借閱者,提供不同借閱的資料限額及借閱期如下:
  • 類別

    外借藏書及影音資料

    參考書

    學生

    5 14

    不外借
    館內閱讀

    領袖生/悅讀天使/
    班長/社長

    10 14

    不外借
    館內閱讀

    教職員

    10 14

    按需要

  • 歸還及續借資料: 所有借出的圖書館資料,均蓋有最後還書日期,借閱者必須在還書日期當日或之前歸還。如無其他人預定使用該資料,方可申請續借。借書者須攜同該資料前往流通處或自行在互聯網上的圖書館系統辦理續借手續。 
  • 逾期歸還資料:借閱者必須在借書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歸還資料。逾期歸將受到老師言語上的警告。借出的資料如未能在借閱限期屆滿後兩週內歸還,借閱者戶口會被即時凍結,直至交還資料及罰款。如借出的資料未能於借閱限期屆滿後一個月內歸還,將作遺失資料處理。 
  • 聲稱已交還的資料:借書者聲稱已交還的資料如在未有再借出的情況下,仍無法在館內找得,直至尋回或確定有關資料已經遺失。則借書者須負責罰款。 
  • 遺失或損毀圖書館資料:借閱者須檢視所借資料是否完整無缺,如發現資料已損破,請即通知圖書館主任/領袖生。館內的書籍及其他資料乃圖書館財物,如有遺失或損毀圖書館財物,均屬嚴重違規。若圖書館資料在借用期間遭遺失或損毀圖書館資料,借閱者須繳付重新採購及處理該項資料的全部費用。 
  • 凡未編目的書籍或資料暫不外借: 非流通的圖書資料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況下需經由圖書館主任批准,作短時期借出。清點藏書期間,圖書館將關閉停止借書服務。 
  • 特別限制及規則:圖書館主任可禁止/限制借出或使用個別圖書、某類書籍,或其他圖書館資料。除上述規則外,圖書館主任可酌情訂立適當的圖書館使用及借書規則,以便妥善管理館內設施及運作。